第12章 勾人

她比高中时候高了很多,也瘦了很多,露出的那一截细腰还能明显看到马甲线和腹肌,这是大量的运动和训练雕刻出的身体,充满力量感。

她两颊的婴儿肥已经褪去,露出了更为优美的下颚线,随着婴儿肥褪去那五官便更为立体和艳丽。

那高中时常年湿润柔和的双眸变得犀利而冰冷,嘴角那软糯的笑容也早已消失不见,薄唇轻抿,那般茕茕孑立,又那般漠不关心。

这人世间的事物与人,似乎都无法在她的心上留下半点痕迹。

小怂包,真的变了很多.....

她站在人流中四处逡巡,那些以往看见美女都恨不得凑上去的男人,却都躲在一旁,只是用目光紧紧追寻却无一人敢上前搭讪。

这样的女人看着便不是善茬,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并不好惹也并不好接近的气势。

突然她仰头抬眉,目光扫过封岑所在的地方,隔着玻璃与他目光相对,这一秒,封岑想躲,下一秒,他便笑了,他忘了,小怂包看不见自己。

“封哥,大小姐在等你。”

手下在催,封岑的目光却依旧留恋在郁楠身上,那种目光异常温柔,像是冬天毛茸茸的毯子,像是夏日吹拂而过的凉风。

越过八年的光阴,仿佛还是那个心中有话却不敢说出口的少年,而如今,他与她之间,不仅仅隔着学业的担忧,还隔着善与恶天然的相对立场,他早已配不上了。

“封哥?”

又一次,手下迟疑得又喊了一句,封岑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转身时,刚刚泄露的脆弱和温柔早已不见,他又变回那个端着笑,却不是真笑的男人,映衬了今天这个party的主题,像是戴了一张隐形的面具。

外表上看着像是风度翩翩的书生,只有那浑身滚动的鲜血才知道这个男人的计谋之深,才能看穿那炉火纯青的伪装。

从会所秘密的出口出了门,封岑坐上了大小姐安排的车,车灯撕裂开夜幕,奔向远方。

车外灯火通明,繁华的都市夜生活渲亮了城市上空的天幕。

这不是去堂里的路,在一个路口,封岑确定了这一个判断,旋即他便清醒地认识到那么多年的布局和之前那个小小的苦肉计终于让他在大小姐金曦华那上前了一步。

果然,车停在了金曦华的私宅前,那是一片别墅区,住了很多的名流巨豪,金曦华的房子便在其中,房前的花园自带两个“警卫员”,封岑挑眉看了一眼,是福叔的人。

花园不小,车子顺着林荫绕圈,最后停在了别墅前。

封岑下了车,有人帮他推开了别墅的大门,绚烂的灯光便从屋中流泻出来,听到门开的声音,正站在大堂那巨大水晶灯夏的福叔转过头,对着他很是慈祥地笑了笑,“小岑来了啊。”

封岑收敛起目光中所有的情绪,嘴角扬起,那年轻人有些欢喜、有些期待的猴急模样便栩栩如生。

“是,福叔。”

跟着福叔沿着那旋转的楼梯拾级而上,二楼摆放着一张台球桌,金曦华穿着一件真丝的睡裙伏在台球桌上,纤长的手指带着球杆微微用力,白球撞击那八号黑球入了球袋。

雪白的肌理露了一大片,可她浑然不在意,施施然地起身,看着封岑媚眼如丝,语气还是那般甜腻,“来了啊。”

很是亲切的一个开端,封岑点了点头,“会所刚刚开业,去看了一眼,让大小姐久等了。”

“等你,我愿意等。”金曦华红唇微启,笑意盈盈,看着一身西装站姿笔挺的封岑,目光如电,她那双眼眸中翻滚着极为浓郁的兴趣,

“小岑啊,这个可会打?来一局?”

“好。”

封岑并没有放水的意思,从他开球开始,便没有让金曦华有进球的机会,男人身材颀长弯下腰,光洁白皙与那黑色的球杆形成明显的对比,那双乌黑深邃的眼眸盯着球杆的方向,那般专注,也那般充满魅力。

一局下来,金曦华亲手给他倒了一杯红酒,娇嗔道:“你也太过分了,都不知道让让我,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封岑接过高脚杯,耸了耸肩。

“我还被警察盯着,只能速战速决。”

金曦华笑了笑,“好了,知道你受委屈,过些日子吧,等这风头降一些,我把你接出来。”

“去哪?”

“你手头经营的那些,先放一放,姐姐给你新的东西。”

封岑挑了挑眉,扬起手中的红酒杯向金曦华微微一敬,仰起头一口喝完,灯光下,那微隆的喉结上下滑动,衬衣露出的锁骨便格外诱人,金曦华的目光沉了沉,若有所思地上下打量。

她和封岑又说了一些话,之前是恨不得紧挨着封岑,这次却是离得远远地,只是那双诱人的眼眸仍然似有若无地撩拨着眼前的男人。

一句话带半个喘,现场气氛意外的暧昧,封岑倒像是毫无察觉,站的笔直还是那般正正经,目光中带着半份的温柔半份的孤傲,时不时还透着几分的禁欲感,特招人。

金曦华忍不住又喝了一口红酒,丝滑和微凉的口感稍微带走了点身上的潮热感。

直到封岑微微一笑,那刚刚才有些消散的热潮便涌上了脸。金曦华撑着精神又勉励了几句,便打发封岑走了,直到福叔送完人上来,金曦华脸上还有些薄红。

“我以为大小姐今晚跟着小岑去。”金曦华从不留人在这别墅过夜,福叔是知道的,可对于没跟着封岑一起走,福叔却也不解,虽说警察盯着,可大小姐看上的东西哪会怕那些警察。

金曦华叹了口气,脸上是难掩的肉痛感,“要想拿他替换豹子,我就不能让他上我的床。公事私事混为一谈,不是什么好事,我家老头不就是因为这个被枕边人弄死的。”

“大小姐确定是他了吗?”

“嗯,他和豹子有仇,而且.....”金曦华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红酒,“豹子这些年,胆子和胃口是越养越肥了,不能再喂下去了,要不是考虑名声,他早几年就该下去见我家老头了。”

“那是让小岑去村里吗?”福叔又问。

金曦华微微一笑,“我知道福叔你在担心什么,那一年小岑才十八,小男孩成熟晚,我们做得又那么隐秘,怎么可能知道呢。而且,你可别忘了,小岑毕竟是京平大学化学系肄业的,养了这么久了,总得让他出出力。”

“在这方面,小岑的确是个天才。”

“现在已经不是老头那个时代了,我们要把握更多的先进工艺,更要加大研发的力度,这么多年了,我养了那些废物还一直停留在吻烙一代,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不需要精益求精的吻烙一代,我需要的是有突破性的二代、三代。好在让安德烈从国外找了一些人,钱砸了那么多进去,结了些小花小果。可福叔,还不够,还远远不够!”

提到实验室,金曦华不禁想起那些整天在实验室摸鱼的废物,便觉得怒从心中来,感觉脑子剧疼,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心思一转,起身下楼,“福叔,我去灭灭火。”

她有一大堆情人和包养的小白脸,脑海中浮现封岑的样子,便往一个与封岑同个类型的情人家开去。

攀着情人结实温柔的肩登上愉悦的高峰时,她心中仍有些食之无味。

小孩子养大了,怎么养得这么勾人。金曦华心中不禁又叹了口气。